今年以来,平昌法院笔山法庭针对辖区地处偏远、辖区百姓法律知识缺乏、当事人诉讼能力差等特点,加强了诉前引导工作,使当事人的诉讼期望趋于合理,大大减少了法庭调解的难度,提高了法庭处理纠纷的效率。该庭第一季度结案86件,其中判决案件仅2件,诉前引导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发放便民联系卡,与辖区群众保持密切联系。该庭向当事人和咨询法律业务的群众发放便民联系卡,辖区各行政村和居民委员会均有法庭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群众发生纠纷后,可以直接给法官联系咨询相关法律知识,法官也可以在第一时间了解事件真相,适当的做调解工作。
二是做好诉前引导和风险告知。向准备起诉的当事人详细解释法院的工作职能和诉讼程序,在立案前向当事人详细解释有关法律规定,纠正当事人对法院和诉讼的偏差认识,使当事人的诉讼期望趋于合理,并向当事人发放《诉讼风险提示书》等宣传手册,使明知诉讼无果、或明知对方当事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息诉或暂缓立案,或者仅进行诉讼咨询登记,使其合法权益不丧失诉讼时效,引导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对不属于法院管辖和确不宜立案的向当事人释明原因,指导他们选择适宜的纠纷解决渠道。
三是推动诉非衔接,多渠道化解纠纷。对简易纠纷,向当事人释明诉讼不是唯一纠纷解决渠道,引导他们到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就近以非讼方式快捷解决,并建议相关单位及时化解,半年来,该庭引导当事人以非诉方式解决纠纷57起。当事人坚持立案的,适用简易程序,减少当事人诉累。
四是开展巡回审判。主动到纠纷发生地以案普法,将农村常用法律知识尽量贯穿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达到化解隐形纠纷于诉前的目的。
(杨志杰 贺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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