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规范审判执行等权力的运行,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平昌县人民法院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制定了《岗位廉政风险点预防工作管理办法》,建立源头防腐工作的长效机制。
该办法共4章23条24页,按照部门、工作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分类重点梳理出的104个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定的108个防控措施单列1章,内容涉及干警的职业道德、廉政准则、行为规范等方面,实现岗位廉政风险点预防无死角。廉政风险点防控情况由纪检组、监察室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对于廉政风险点干警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严格进行责任追究,把权力实实在在的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该院通过该办法的严格实施,有效促进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现了2013年度违法违纪行为“零发现、零查处”的良好效果,为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障。(张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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