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热线讯 近日,巴州区法院审理一起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审理中发现医生虚开药发票,在对其行为涉嫌妨碍司法公正的查处中,医生彭某惧怕受到法律处罚,自行掏钱买单,从而平息了纠纷。
2014年4月,陈某因自家豌豆苗被扯、树被砍进行诀骂,杨某认为陈某指桑骂槐,并对陈某进行质问,双方因此发生争执、抓扯斗殴,纠纷中杨某和陈某均有不同程度受伤。第二天陈某住入巴中市骨科医院治疗,用去医疗费近3000元,陈某将杨某诉至巴州区人民法院,该案后经一审判决,杨某不服,上诉至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双方进行调解,杨某同意赔偿陈某各项损失2000元。调解后不久,杨某因自己受伤花费了医疗费2000多元,于2015年3月将陈某夫妇诉至巴州区人民法院。
2015年4月,巴州区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审理,审理中发现杨某提供的处方、医药费发票均系一个体医生彭某出具,处方上的日期有明显的改动痕迹,且每天药费高达200多元,涉嫌虚开医药发票。承办法官当庭对当事人进行了质询,重申法庭纪律和法律规定,严正警告作伪证将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表示在休庭后进一步调查核实,如涉及该案药发票确系虚开,对当事人和开具发票的医生提供伪证、影响司法公正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彭某得知其所开处方及其药发票属于伪证,在索要处方和药发票原件无果的情况下,出于对法律威严的畏惧,不得已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买单,案外与双方当事人协商,自己掏钱平息了纠纷。随后杨某向巴州区法院申请撤诉。
这真是无良医生作伪证,怕遭处罚自己掏钱买单!
(巴州区法院 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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