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巴中 >> 正文

巴中一8座面包车“塞进”23人 司机被判危险驾驶拘役6个月

www.bz173.com  时间:2016/3/25 来源:巴中热线
字号:T|T

四川在线消息(王小蔓 四川日报记者 庞峰伟)巴中通江县一辆小型客车核定载人数为8人,司机张某某本想顺风载客挣些“油钱”,硬“塞进”23人,哪知途中发生车祸致人受伤。张某某构成危险驾驶罪,近日,通江法院对其作出判决,判处其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去年12月18日,张某某持C1E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一辆长安车,以营运为目的每人每次收取5元钱车费,从事非法营运活动,在通江县龙凤场乡量洪路载客22人,其中学生20人,教师1人,学生家长1人。18日下午2时30分许,该车行驶至龙凤场乡量洪路双羊坪村一社一公里处时,驶出其行驶方向左侧路面后侧翻,造成两人受伤及该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调查,证实该小型客车核定载人数为8人,实际载人23人,超过该车核载人数187.5%。

案发后,民警在询问笔录过程中,张某某说,出事的长安车是他买的私家车,刚买不久,并没有取得客运车运营资格证,从事非法营运是因为所载学生与他同村,想挣些“油钱”。

案发后,经通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长安车驾驶员张某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通江县公安局将该案件侦查终结后,于2016年2月26日以被告人张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向通江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院以被告人张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向通江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近日,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非法从事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3月22日,通江县人民法院出具了《刑事判决书》。目前,张某某并未提起上诉。


  声明:巴中热线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

企业服务

设为首页 | 有害短信息举报 |阳光·绿色网络工程 | 网络法制和道德教育基地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友情链接| 版权申明
Copyright © 2008 - 2023 巴山网|巴中热线 www.bz173.com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bz173 Inc.  
广告联系 QQ: 1332239353 电子邮件:bzcm2008#qq.com(请将#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