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热线讯 为全面规范低保资金的管理发放工作,今年以来,我市切实加强对低保实行专户管理、动态管理、联合审计,有效提升低保工作透明度、规范化,实现了低保资金更加规范发放。
据介绍,我市将低保资金建立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由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管理和拨付、民政部门向财政部门提供保障人数和发放标准,财政部门将低保资金全部通过农村信用社一卡通(折)及时发放到低保对象个人帐户;实行每年联合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定期开展城乡低保专项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城乡低保资金合理有效使用;每月组织人员,通过自检、互检、联检,对低保对象的个人存折低保金发放和领取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没有按时发放低保资金的县(市、区)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其及时按月发放;严格落实年审制度,积极协调财政、公安、人社、住建、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及时了解掌握低保对象的工资、退休金、生产经营、房产、大额存款、死亡等信息,加强信息比对复核,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据市民政局统计,截至目前,我市共发放低保资金5.6亿元,累计惠及265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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