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热线讯(通江法院 李丽萍周伟 朱腾杰)通江法院于4月20日开展了为期2个多月的执行大会战。会战中,通过把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在被执行人户籍地乡镇、村社张贴失信大头贴和在县电视台集中曝光一批老赖等手段,进一步强化信用惩戒措施,压缩被执行人的生存、生活空间,对无赖的名誉、声誉产生影响,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共执行到位标的3433万元,有效的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你是朱法官吗?我是杨某,今天上班了吗?我与申请人张某之间的“机动车责任事故损害纠纷”一案,我派我弟弟把赔偿款给你送去,请你尽快把我从“黑名单”里取出来”。
6月1日上午刚上班,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却一直避而不见的被执行人杨某,突然派自己的弟弟来到通江法院,主动履行了5万多元的损害赔偿金,并恳求法官把他从“失信人名单中”屏蔽掉。
被执行人杨某和申请人张某同是在成都工作的老乡,在张某乘坐杨某的车回老家途中,因杨某操作不当发生交通事故,乘车人张某身体遭受严重损伤。通江县人民法院判决杨某向张某支付赔偿款50278元。判决后,杨某似人间蒸发一样,杳无音讯。执行中,执行法官多次拨打被执行人的手机,要么畅通不接,要么关机无法接通。即使多次发信息释法明理,犹如石沉大海。通过本院网络财产查控系统,未发现执行人杨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县房管局、不动产登记局也未查询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不动产。执行法官仍不甘心,赶到被执行人偏僻的农村老家做实地调查,除了看到一座断壁残垣的危房和乡邻们多句“他多年不回来了”说辞外,一无所获,申请人的胜诉权未得到有效保障。随后执行法官将杨某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其身份信息输入到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数据库,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5月底,被执行人杨某要到深圳出差,他按计划购买机票时,却被告知,他已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机票拒售。眼看行程计划泡汤,谈好的合同难以签约,想到以后还会有诸多不便,杨某如热锅上的蚂蚁,立即委托弟弟找到执行法官,履行了全部赔偿款。
6月7日共执结四案:1件“交通事故纠纷”案,撤回执行申请;1件“民间借贷纠纷”案,执结,到位标的50000元;1件“买卖合同纠纷”案,执结,到位标的260000元;1件“施工合同纠纷”案,撤回执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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