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巴中 >> 正文

巴中一楼盘主动退还违法预售款800余万

www.bz173.com  时间:2019/3/7 来源:巴中热线
字号:T|T

    巴中热线3月7日讯(杨红)过去,部分房地产企业、社会群众的法治素养不高,无序开发时有发生,个别开发商围块地、放台挖掘机就开始售房,又因资金断链、工程纠纷等原因迟迟不能竣工交付,损害了购房户的切身利益,引发了很多社会矛盾。

  2019年2月25日,巴中梅西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西置业”)主动退还违法预售款803万元,涉及129户。

  “南城都汇”(江南二环路首段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巴州区江南二环路下穿隧道侧,由巴中梅西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目前正在“三通一平”等基础施工。

  2017年前后,梅西置业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发放VIP卡,擅自收取房屋排号费、房屋预定金、诚意金共计803万元。

  为维护广大购房户切身合法权益,2017年12月以来,巴中市城管执法局巴州区分局东城大队执法人员多次到南城都汇项目接待中心宣传法律法规知识,深入调查核实,张贴《购房提示》。通过一年多的反复工作,巴中梅西置业有限公司认识到违法预售的严重后果。自2018年2月开始,巴中梅西置业有限公司陆续主动联系129户购房户前来退还房屋排号费、房屋预定金、诚意金,共计退换803万元。

  梅西置业纠正了违法行为,为推进商品房交易市场有序进行,做出了良好的榜样。根据《四川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第十一条第三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对其不予行政处罚。

  市城管执法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收取预付款的,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城管执法人员提示,购房看“五证”齐全方可购买,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凡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非法从事商品房预售的开发企业,均可向24小时城管热线12319举报。

  执法人员向购房户宣传法律法规


  声明:巴中热线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

企业服务

设为首页 | 有害短信息举报 |阳光·绿色网络工程 | 网络法制和道德教育基地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友情链接| 版权申明
Copyright © 2008 - 2023 巴山网|巴中热线 www.bz173.com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bz173 Inc.  
广告联系 QQ: 1332239353 电子邮件:bzcm2008#qq.com(请将#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