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巴中 >> 正文

首例!巴州区法院对伪造证据行为作出处罚

www.bz173.com  时间:2020/7/1 来源:巴中热线
字号:T|T
  近日,巴州区法院依法对张某某“变更、改造”证据,妨害司法公正的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2000元。
  该院受理原告张某某与被告巴中某发电公司、何某某等人合同纠纷一案。庭审中,在举证阶段原告张某某的一张“结算单”引起被告的注意,在经过被告质证后,指出原告提交的证据系伪造的,原告将证据中对其不利的内容进行了裁剪和拼接。经过法庭调查,原告对其裁剪、拼接行为的事实予以认可。
  因该行为属于伪造证据情形中的“变更、改造”,严重影响了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遂对原告张某某作出了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司法罚款决定。对当事人伪造证据行为进行处罚在今年尚属首例,旨在通过采取强制措施,有效地打击伪造证据参加诉讼的行为,维护法律的权威,增强司法机关公信力。
  作出处罚决定后,承办法官对原告张某某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原告张某某也表示已经认识到自己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愿意接受处罚并积极改正。
 

  声明:巴中热线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

企业服务

设为首页 | 有害短信息举报 |阳光·绿色网络工程 | 网络法制和道德教育基地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友情链接| 版权申明
Copyright © 2008 - 2023 巴山网|巴中热线 www.bz173.com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bz173 Inc.  
广告联系 QQ: 1332239353 电子邮件:bzcm2008#qq.com(请将#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