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巴中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召开第四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映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了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黄强省长来巴调研指示、市委第187次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
会议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草案)、《关于巴中市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草案)》《巴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巴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草案)》和关于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全市校园安全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全市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督查报告(草案)以及关于“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履行职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督查报告(草案)。
会议强调,人大常委会作为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站在党和人民立场思考问题、谋划工作、开展监督,绝不能简单搞功过是非评价,绝不能简单用工作监督代替法律监督。开展调查研究要做到问题把得准,提出对策建议要做到靶心对得准,真正解决具体问题,突出监督实效。
会议还讨论了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及其他事项,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关于赴金华等地学习考察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在家副主任及秘书长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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